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5D263A1163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四章 评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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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8.0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8项),最高得1分: 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1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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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4.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48项),最高得0.5分: 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0.5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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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8.0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8项),最高得8分: 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1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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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4.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48项),最高得24分: 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0.5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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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季华实验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350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7674721、020-8768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萃蓥、李年秀
电 话:020-37674721、020-87688847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招标文件(20251205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