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FS01ZC53
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先进光学与结构材料研究组实验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5,615.5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先进光学与结构材料研究组实验室)):
采购包预算金额:2,715,615.5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先 进光学与结构材料研究组实验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15,615.5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在工期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先进光学与结构材料研究组实验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先进光学与结构材料研究组实验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中的获取方式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季华实验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350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03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