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LOGO
通知公告

季华实验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显示制造装备”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11-2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并在省科技厅指导下,现启动2024年度“显示制造装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鼓励省外企事业单位来粤落地开展项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注重产学研结合,加强省内外优势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含),且各申报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二)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鼓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牵头申报的,原则上须按照指南规定满足项目经费的自筹配套要求。对于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的高校、科研机构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对项目经费设强制性自筹配套要求。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三)项目牵头单位应建立并具备GB/T 19001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配有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牵头单位在广东注册成立的落地机构如未完善,须将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资质作为佐证材料随申报书一并提交。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应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相关技术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对在广东省内新成立的落地机构,需同时提交其原单位的信用报告,体现信用记录及运营状况。

(五)项目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本次项目时,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同一法人单位在同一指南方向上只能参加1个申报项目团队。

(六)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来自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承诺保障充足的时间投入,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在申报本次项目时,原则上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牵头1项,同一人牵头和参与申报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七)有以下情形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1.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4.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5.违背科技伦理规范;

6.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况。

(八)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及指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七)”中不存在情形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十)项目牵头单位须按知识产权评议报告指引(见附件2)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形成的知识产权评议报告须作为附件随申报书一并提交。

二、申报方式

(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模板(见附件3)编制申报书,并通过纸质申报材料现场集中投递方式进行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可活页装订,每页均须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报送1份,副本报送12份。如果正本和副本存在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禁止在纸质申报材料上进行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13份申报材料须分别密封完好后,在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指南名称(指南编号)、申报单位名称、“正/副本”字样、“内部”字样、报送日期,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自查提示表(见附件4)由申报单位合法授权代表报送至季华实验室B区,申报资料以纸质文件为准。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随申报书一并报送。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禁止转载发布。

(二)电子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以.DOC.PDF格式存入光盘,报送2份,分别密封,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项目评审将以纸质材料为准,请申报单位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专项办公室对申报单位及其提交材料开展形式审查。本次项目指南中采取“公开择优”方式的同一申报项目(或方向),如有效申报数量不足3家,将视为竞争性不足,不进入评审评议环节,并不予立项;有效申报数量达3家及以上,经评审评议后,原则上只立项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拟立项(入库)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并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项目立项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须开展项目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持续对项目所涉及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析,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利导航、布局,建立成果保护机制,跟踪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由合法授权代表人携带承诺书(附件5,省外单位牵头申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6)及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报送至季华实验室B508室,报送时间为202412139:3011:30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专项办公室郑念竹,+86-0757-6350 5291ccxd@jihualab.ac.cn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季华实验室B8516室(邮编:528000

 

 

附件:1.2024年度“显示制造装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知识产权评议报告指引

3.项目申报书模板

4.申报材料自查提示表

5.承诺书(省外单位牵头申报须提供)

6.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