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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和共享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8-23    来源:

各科研部门:
    为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经过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于贵重仪器设备,还应制定操作规程并打印放置在设备醒目处。
    (二)对于贵重仪器设备、需检定的测量设备和关键设备等,在仪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清晰完整记录使用时间、设备状态、记录人等信息。其他仪器设备倡导研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登记填写使用记录。
    (三)应按照维保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及时记录。
    (四)设备凡需移出实验室使用的,应提前进行外出外借申请,并在借用期限内归还;如到期后仍需继续外出使用的,应提前申请外出外借延期手续。
    (五)对于需检定的测量设备,应建立台账,并按照检定要求及时进行送检。
    请各科研团队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如有不符,请及时整改。条件保障处将于2023年9月1日后开展实验室全科研部门设备使用情况调研,对发现问题进行登记并处理。
    二、科研仪器设备上线共享平台
    根据《季华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要求,单价30万以上直接用于科研的设备应对外开放共享,同时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倡导各科研部门将单价10万元以上已完成验收的设备上线“季华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请各科研部门于2023年9月1日下午17:00前完成该项工作。
    三、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管理的交流会
    条件保障处为推进设备使用及共享管理工作,就相关问题特组织交流会,拟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C区五楼会议室
    参会对象:各科研部门至少派一名资产管理员参加,欢迎感兴趣同事参会。
    特此通知。


条件保障处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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