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BZ0223A1115
3. 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采购小型升华仪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0,000.00;
5. 项目类型:货物类
6. 项目概况:季华实验室采购小型升华仪一套,最高限价:人民币31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7.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3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投标人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注:1)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sbzzb@163.com。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9.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
10.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
10.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季华实验室网站(http://www.jihualab.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bzzbdl.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2. 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789950-605,0757-83789960-60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邮编:528000
13.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实验室采购项目,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