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季华实验室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5673
项目编号:GDZC-21GZ459
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990,000.00 | 3,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1年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6)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7)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8)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至 2022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9日9时00分—9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50,000.00元。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459+单位缩写)请看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57-8199302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须显示备注内容+转账单号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季华实验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35053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6日
相关附件:
2.16发售稿-季华实验室微波多功能真空气相沉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