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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季华实验室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超大尺寸光学元件制造用房-A1高举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4-12    来源:

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超大尺寸光学元件制造用房-A1高举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2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1042   

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超大尺寸光学元件制造用房-A1高举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超大尺寸光学元件制造用房-A1高举架)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包括季华实验室新园区实验室条件建设(超大尺寸光学元件制造用房-A1高举架)一项,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 其他: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提供2021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6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49日至2021年4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420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42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1.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响应供应商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所有资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  
  3. 我公司只接受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1)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sbzzb@163.com。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季华实验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3506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3789950-60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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