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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季华实验室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22    来源:

项目概况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网上登记并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12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4FSG1A305

项目名称: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紫外/可见/红外分光光度计和红外光谱仪设备各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或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网上登记

1.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供应商(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登记。

(二)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144FSG1A305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登记截图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gdhlbm@126.com

③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季华实验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C区7

联系方式:0757-6350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附件(下载详见: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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